2020年2月17日 星期一

只想探索这个世界 2020年2月12日


“瞒报漏报将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承担法律责任”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专门去看了《传染病防治法》,没有发现相关的语句。在“承担责任”的类别里,更多的是对疫情相关机构如疾控中心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约束,而对个人惩罚性的条款只看到一条,对于因为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带着疑惑,我咨询了12345市长热线,第一次的回应:客服念了一段《传染病防治法》中关于机构需要做的事情,比如要筛查之类的。但是,法律规定机构需要执行的行为,就可以引申出公民不配合就要受到惩罚吗?我再次询问关于“纳入诚信黑名单”这样的字眼,来源是什么?第二次的回应:客服说没有任何红头文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城市微信公众号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发布文章,说明了瞒报漏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再次跟客服确认“纳入诚信黑名单”这个条款的来源是什么,客服无法回答,也不愿针对性回应。然后,我表达了感谢,挂断了电话。

事后回想了一下,我还可以问下面的问题:
1、做这个填报表单的单位是哪个?
2、在这个城市,哪个部门有权利将公民纳入诚信黑名单?

我其实挺喜欢利用他人(或政府)制定的规则,来制约制定规则的人。但这样的深挖,已经超过了我做这件事的目的了,我已经将伤疤曝露了出来,揭开的话,我只是会单纯的倒霉,并不会对现有体系有任何影响。我只是更确认了,我要做怎样的选择,好让自己继续生存于这个世界。

这个城市的政府,没有预案(或者是没有可操作性的预案,应付检查的倒是有),也不习惯遵守法律,单纯的利用自己的权利,将眼前的短期麻烦消灭掉。政府继续这样子的话,下次还是会有很多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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