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投诉范本:在工信部投诉中国联通3G问题2,联通公司的报复

 投诉结果:一位声音柔美到无比的女士,以亲切和蔼的态度,夹杂些男子帅气的态度,与我商定的赔偿方案,最终赔偿我80元话费。问她工号,木有;问她姓名,不能说;问她职位,复杂的我都忘了。这还真是”麻烦终结者“,领导的”心头肉“,客服经理的”贴心小棉袄”啊!至今,2012年6月,我的套餐内容再也没有被使用,10个T和6个M每次都妥妥的消失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




主题:联通公司擅自使用我3G包月套餐内的 M值、T值,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告知。

原 因:我办理的66A套餐内含:10个T值,供我购买文本资料;6个M值,供我购买视频资料。联通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6、27、28三日,未以任 何形式告知我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了套餐中的10T、5M、1M办理了“歌曲下载高级包”、“图书包月”、“浙江卫视直播包”。至此,我套餐内所有的资源被 耗尽,直至2011年11月28日中午查套餐余额时才发现。

矛盾点:
1.在联通公司客服代表承认M值、T值属于我的私有财产之后,仍然执意随意使用,并不做任何解释。
2.联通公司擅自使用客户的私有财产,未尽告知义务,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

我的的要求:
1.赔偿所有已扣除过的T值、M值或等值人民币。
2.赔偿因为此事所产生的电话费。(可以提供详单和拨打其中每个电话的理由)。
3.赔偿我损失的时间,共计六个小时。(可以根据与10010通电话的耗时、在联通营业厅驻留监控录像、我的住址到联通营业厅距离,来估算验证),六个小时等同金额为64.2元(根据浙江省劳动部2011年杭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谢谢。

(所有以下事件,均有录音、录像记录)
1.2011年11月28日打10010客服投诉,客服不予受理,直接挂断我的电话
2.随后第二次拨打10010客服投诉。稍后,客服代表回电话,
我向她提问:套餐中的M值和T值是否属于我本人的私有财产?
客服回答:是。
我再次提问:联通公司在我不知情时擅自使用我的私有财产,是否属于侵权?
客服不做任何回答和解释,挂断了电话。
3.同日下午,我本人去联通公司营业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1号太古广场)进行书面投诉。客户经理受理我的投诉,她只说将投诉单上传,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4.2011年11月30日中午,我再次去此营业厅进行书面投诉,写完投诉单后,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所以我决定投诉工信部,谢谢。

投诉范本:在工信部投诉中国联通3G问题



投诉结果: 中国联通公司以为声音柔美的女士打电话给我,赔偿与10个T等值的2元话费。




主题:联通3G包月套餐内 T值的问题

原 因:我办理的66B套餐内含:10个T值,供我购买文本资料。但联通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私自使用了我全部的10个T值用于购 买“文本服务包”,购买之后,至今(2011年11月3日)也没有对我有任何形式的通知。我于10月28日查账单时才发现。

矛盾点:
我认为套餐内的所有内容,都是我通过每月按时支付66元购买的合法所得,属于我的私有财产,包括10个T值。
联通公司认为10个T值不属于我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取用,并且不需要告知我。

对联通公司的要求:
1.赔偿所有已扣除过的T值或等值人民币
2.保证以后不再私自使用我的套餐内的财产,如果再次私自使用,立即百倍赔偿。




1.10月28日打10010客服投诉,至今无回应
2.10月29日,去浙江省 杭州市 萧山区 太古广场营业厅当着业务员的面写投诉单,至今无回应
3.11月3日上午再次拨打10010投诉,第一个接电话的业务员1541号告诉我他处理不了,要帮我转接值班经理,但转接后话务一直繁忙。
再次拨打10010客服电话1771号,说明情况后,要求转接值班经理,被拒绝。
又一次拨打客服说明状况,要求转接值班经理,但被推诿,我表示质疑的时候被挂电话。
所以我决定投诉工信部,谢谢。

投诉范本:在工信部投诉中国联通宽带问题

投诉结果:中国联通公司安排的人员上门服务,准备用其他软件测速,我说不用了。因为在维修师傅上门的前一天下午六点,声音甜美的客服人员打电话过来,用很柔美的声音对我说:我们明天会派人来用其他软件测速,您看今天已经晚了,就不打扰您了,您看明天来怎么样。然后网速就神奇的自动恢复正常了(难道我家网络高潮了?XD)。
从此之后,网络从未断过或减速,4M联通宽带450K+的速度。其中的猫腻还真是令我感到蛋疼。我的看法是,联通公司在“偷偷”对用户进行限速。




投诉对象: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1号太古广场
311200
0571-22878182













申诉内容:

主要内容:
    办理4M ADSL宽带,但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联通公司对外宣称的数值,而且非常不稳定。

起因:
    自2011年7月25日办理宽带以来(通过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太古广场营业厅),除过几天的线路维修之外,在自己常用的 一些网站的下载速度均为450KB/s以上,九月下旬,突然降到30KB-45KB/s,考虑到可能是网站服务器问题,又试了些其他自己不常用的网站,如 华军软件园,通过联通通道下载速度在80-95KB/s之间(最新测试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下午3点55分),还有优酷视频网站,看视频的预读速 度也大不如前。然后用联通宽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360sky.com/service/service-wscs.html)进 行测试,却达到对外宣称的下载数值。注:宽带我世界 浙江 (www.360sky.com)是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属的宽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

矛盾根源:
    我认为,发生“只有联通公司自己的网站测速正常,而其他所有的网站下载和使用都不正常”这样的现象后,联通公司必须协助用户找出原因并解决问题,因为联通公司是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而且联通公司自己的测速网站并不具备公信力。
    而联通公司则以“联通公司自己的网站测速正常”为由拒绝再做任何其他相关问题的答覆和协助(本人保存有与客服的电话录音,并在交涉前已经告知联通的工作人员我会录音),并且最初以欺骗行为搪塞问题(详见“企业处理结果”)。

我的要求:
    1.联通公司立即协助我解决网络不稳定和慢的问题,不能以联通公司的网站测速正常为借口。
    2.欺骗我说“4M ADSL的下载速度达到120K/s就算是正常速度”的杭州市萧山区太古广场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向我道歉。
    谢谢

 


















1. 九月下旬多次通过10010向联通公司申报问题,于9月28日上午11点05分接到联通公司太古广场工作人员电话(0571-22878235),告知我 4M ADSL的下载速度达到120K/s就算是正常速度,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欺骗,立即打电话到10010投诉。第二天,中国联通杭州分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 莫名其妙的解释,决口不提我投诉中的“4M ADSL的下载速度达到120K/s就算是正常速度”这个疑问。我表示不认同解释,工作人员便让我换网络服务供应商。
    2.之后,拨打中国联通收费的升级投诉电话10015,向客服说明了我的情况。稍后杭州联通客服给我打电话,再一次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解释,并告知已经有 工作人员上门测试过宽带速度,一切正常,并且说出了具体的测试数值:360KB/s。那天我一整天都在家,没有任何人来过我家,我便打电话到10010投 诉,至今没有回覆。然后打电话到10015告知“虚报上门测速”的情况,至今也没有回覆。
    3.我再次打10010(2011年10月11日下午4点35分),请客服帮我查询申诉处理结果,结果显示已经有了处理结果。而我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答覆,客服帮我查到的处理结果依然是一些不知所云的话,与我的投诉内容没有任何关联。

投诉范本:在工信部投诉中国电信宽带问题

稍后会提供,对于联通公司宽带业务和3G业务的投诉。


电信公司对应投诉宗旨:欺瞒,诱导消费者,主动降低任何可能的损失,使利益最大化。
投诉电信公司的宗旨:丝毫不退让的要求获得自己应得的所有权益,包括投诉过程中对自己造成的损失。




關於對電信公司的投訴過程:
電話客服——辦理業務的營業廳——電信公司總部——(之前為收集證據的過程,不期望能解決問題)——工信部(本文所講的)——消費者協會——法院——告知媒體——出國享受國外服務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010-12300
传真:010-12300- 2
网上投诉: http://www.chinatcc.gov.cn/html/mains/shensushl.html
           http://www.chinatcc.gov.cn:8080/cmsadmin/shouli/shensu.jsp
請認真讀取投訴網頁上的“須知內容”






被申訴企業:
地址:陝西省 西安市 xx路xx號xx營業廳
郵編:710000
電話:029xxxxxxxx


申訴內容:


寬帶帳戶號碼:029xxxxxxxx


申诉原因:1、中国电信不能遵守“宽带租用合同”为我提供正常服务。
          2、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对我的疑问进行主动欺瞒,且未尽告知义务。
          3、宽带三天坏两次,维修周期长(客服5055告知是72小时)。需维修的频率已经超过了我的忍耐限度。对我的使用产生影响。


申诉焦点:1、中国电信客服回访4772号明确表示,中国电信不能提供稳定的宽带服务,也不退还任何费用。(问了她两遍,同样的答案,有通话录音)
2、中国电信10000号客服5195号明确表示,不能提供我所在地点的宽带运营和维护的具体责任人。(有通话录音)


要求:1、根据“宽带租用合同”,电信公司立即对“陕西省 西安市 xx路xx小区”进行线路整修(需向我提供修整证明),或者,向我承诺宽带线路两次“非人为损坏”的间隔不能大于6个月,否则无条件立即将我的现有宽带升至8M,或者,承担我转移至其他运营商的全部费用。
      2、因未履行“宽带租用合同”,所以以现金形式,退还6月16至18日三天的宽带费用,并再次赔偿这三天的宽带费用作为对我时间的浪费。
      3、根据我的“知情权”,在我需要的时候,查找并向我告知我家宽带的具体负责人。


谢谢。




您是否向企业申诉过:选择“是”




(以下通话过程皆有录音)
2012年6月16日,宽带故障,中午致电10000号进行故障申告,下午五点左右自己发现网络正常,之前没有接到维修人员的联系,之后也未接到任何修复通知。


2012年6月18日,宽带再次故障,上午十一点再次致电10000号(工号5055)进行故障申告,并进行了“宽带不稳定之异议”和“无维护过程和结果及时对我通知之异议”的投诉,也要求了“三天之内宽带两次故障对我的使用产生影响”进行赔偿。


下午六点左右,宽带正常。客服电话询问宽带情况,但对其他问题不理会。迅速挂了我电话。


稍后,再次致电10000进行“赔偿”和“加强宽带稳定”的投诉。


晚上19点47分接到客服回访电话(工号4772),我连续两次质疑,4772号客服明确告知不会赔偿,也不能保证电信线路的稳定。


随即,再次致电10000号客服(工号5195),明确告知我不能找到我所在地区宽带的负责人,也不能告知我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