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投诉范本:在工信部投诉中国联通3G问题2,联通公司的报复

 投诉结果:一位声音柔美到无比的女士,以亲切和蔼的态度,夹杂些男子帅气的态度,与我商定的赔偿方案,最终赔偿我80元话费。问她工号,木有;问她姓名,不能说;问她职位,复杂的我都忘了。这还真是”麻烦终结者“,领导的”心头肉“,客服经理的”贴心小棉袄”啊!至今,2012年6月,我的套餐内容再也没有被使用,10个T和6个M每次都妥妥的消失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




主题:联通公司擅自使用我3G包月套餐内的 M值、T值,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告知。

原 因:我办理的66A套餐内含:10个T值,供我购买文本资料;6个M值,供我购买视频资料。联通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6、27、28三日,未以任 何形式告知我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了套餐中的10T、5M、1M办理了“歌曲下载高级包”、“图书包月”、“浙江卫视直播包”。至此,我套餐内所有的资源被 耗尽,直至2011年11月28日中午查套餐余额时才发现。

矛盾点:
1.在联通公司客服代表承认M值、T值属于我的私有财产之后,仍然执意随意使用,并不做任何解释。
2.联通公司擅自使用客户的私有财产,未尽告知义务,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

我的的要求:
1.赔偿所有已扣除过的T值、M值或等值人民币。
2.赔偿因为此事所产生的电话费。(可以提供详单和拨打其中每个电话的理由)。
3.赔偿我损失的时间,共计六个小时。(可以根据与10010通电话的耗时、在联通营业厅驻留监控录像、我的住址到联通营业厅距离,来估算验证),六个小时等同金额为64.2元(根据浙江省劳动部2011年杭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谢谢。

(所有以下事件,均有录音、录像记录)
1.2011年11月28日打10010客服投诉,客服不予受理,直接挂断我的电话
2.随后第二次拨打10010客服投诉。稍后,客服代表回电话,
我向她提问:套餐中的M值和T值是否属于我本人的私有财产?
客服回答:是。
我再次提问:联通公司在我不知情时擅自使用我的私有财产,是否属于侵权?
客服不做任何回答和解释,挂断了电话。
3.同日下午,我本人去联通公司营业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1号太古广场)进行书面投诉。客户经理受理我的投诉,她只说将投诉单上传,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4.2011年11月30日中午,我再次去此营业厅进行书面投诉,写完投诉单后,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所以我决定投诉工信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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